晚孕期系统超声检查,是指在孕晚期进行的超声检查,通常包括胎儿的四维超声检查、胎儿的系统超声检查、胎儿的小四维超声检查,以及胎儿的心脏超声检查。
1、胎儿的四维超声检查:即大排畸检查,在孕22-24周进行,可以通过超声对胎儿各个器官进行系统排查,判断有无明显的脏器畸形,还可以对部分胎儿畸形作出明确诊断,如先天性心脏病、唇腭裂、水肿胎等;
2、胎儿的系统超声检查:除系统超声检查外,还可以进行第2次超声检查,称为第3次超声检查,进一步对胎儿进行系统排查,如颅脑、心脏、泌尿系统等有无畸形,以及评估胎儿的大小、胎位、羊水等情况;
3、胎儿的小四维超声检查:在孕24-28周进行,可以对胎儿进行全身立体成像检查,以排查是否存在先天性神经管畸形,以及是否存在胸腹壁缺损、肾积水、脊柱裂等情况;
4、胎儿的心脏超声检查:在孕晚期一般要求至少完成4次系统超声检查,以筛查有无严重的胎儿心脏畸形,如严重的室间隔缺损、瓣膜发育异常、法洛四联症等;
5、胎儿的肺脏超声检查:孕晚期一般要求完成3次超声检查,在孕20-24周进行,以判断是否存在肺发育异常,是否存在肺动脉狭窄、肺动脉闭锁等情况。
以上为常见的基本超声检查内容,除此以外,还有糖耐量筛查、孕期抗凝筛查等其他的超声检查内容,通常根据孕妇具体情况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