胎儿超声系统检查,是指应用超声对胎儿结构,包括胎儿颈项透明层、心脏、胸腹腔、胎盘和脐带进行形态学检查的方法。通过超声检查可以对胎儿进行系统排查,明确胎儿是否存在畸形,以及评估胎儿的发育状况。临床通常建议在妊娠第16周进行胎儿超声系统检查,但对于某些特殊情况,如孕周较小、胎位不正等,可能不需要在24周进行。
1、胎儿颈项透明层:妊娠11-13周时,胎儿的皮肤正处于发育期,淋巴系统开始发育,羊膜腔增大,胎儿的淋巴系统与成人相似。此时的淋巴系统有功能,可以过滤有害物质,因此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,可以通过B超测量。而超声检查的影响因素较少,不会影响到检查结果,所以建议在妊娠第16周进行胎儿超声系统检查;
2、心脏:心脏是一个重要的器官,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来了解心脏发育是否正常。如果心脏有异常,如室间隔缺损等,可以在妊娠第16周时做胎儿超声系统检查;
3、胸腹腔:胸腔和腹腔是盆腔内的重要脏器,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来了解腹腔内是否有积液、占位等情况。如果存在异常情况,也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来明确诊断,所以在妊娠第16周时进行胎儿超声系统检查;
4、胎盘:胎盘是胎儿和母体之间进行物质交换的重要器官,可以通过超声检查了解胎盘的位置、厚度、羊水指数等情况。如果出现胎盘发育不良等情况,也可以通过超声检查明确诊断,所以在妊娠第16周时进行胎儿超声系统检查;
5、脐带:脐带是胎儿和母体之间进行气体交换、营养物质供应的重要通道。如果脐带出现问题,如脐带绕颈、脐带打结等,可能会引起胎儿在宫腔内缺氧,所以需要在妊娠第16周时进行胎儿超声系统检查。